主页
知识大厅
搜索
账户
常见问题
当前学科:思想道德修养
题目:
如何理解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
答案:
<查看本题扣3积分>
答: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
查看答案
问题答案不对?抱歉,搜索引擎优化导致页面变化,请尝试站内搜索,远程教育试题库
推荐知识点:
简述紫外线杀菌的原理及注意事项。
非实验性研究
Process-oriented theories are concerned with how the mind processes new information, such as habit formation, induction, making inference, hypothesis testing and generalization.
建设单位将某给水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建设监理合同中,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某些规定如下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须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施工监理。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仅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N,j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应维护业主的利益。 6.监理方有审核批准索赔权。7.监理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有审核签认权;业主方有独立于监理方之外的自主支付权。8.在合同责任期内,监理方未按合同要求的职责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委托人违背对监理方(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均应向对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10.当委托人认为监理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业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生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方承担违约责任。11.在施工期间,因监理单位的过失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付给建设单位相当于质量事故经济损失20%的罚款。12.监理单位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指令的权利。 [问题]以上各条中有无不妥之处?怎样才是正确的?
论述库存对企业的坏处
根据泰勒原则,对量规的通规和止规的结构形式有何要求?实际生产中是否必须绝对符合上述要求?
什么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稀缺现象
文献检索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near vision
本网站数据均来自互联网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