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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科:合同法学
题目:
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 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B. 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C. 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D. 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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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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