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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科:民法学
题目:
林某为了去看张信哲演唱会,向朋友肖某借款2000元,言明下月归还。肖某不放心,林某就说,到期不还,以手机抵债。到期,林某无力偿还。肖某欲行使权利,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肖某对林某的手机享有抵押权
B. 肖某对林某享有债权请求权
C. 肖某对林某的手机享有质权
D. 肖某对林某的手机享有留置权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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